各县区、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有关企业:
现将省经信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参照《参评样本企业分解表》(见附件2),组织辖区内企业通过安徽省评估诊断服务系统(ahpg.cspiii.com)完成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,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企业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等纳入参评企业,具体评估时间为:1月20日-3月12日。
附件:1. 省经信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》
2. 各县区参评样本企业分解表